時間:2022-06-23 15:04:52 點擊:
老師在收入申報系統里發放校外勞務酬金時,經常會遇到需要按稅后金額發放到收款人手里,所以要在申報系統中填報含稅的應發金額,由于勞務稅率是按不同的階次計算的,有些老師不甚了解,容易填報錯誤。
為了解決校外人員酬金發放過程中算稅難點,計財處主動收集需求,在校外勞務系統中增加了試算稅功能。老師們在校外勞務發放時直接輸入實發金額,再點擊旁邊的“試算稅”功能,系統便可將含勞務稅的應發金額自動填入金額發放欄,方便老師進行校外勞務發放時扣稅計算問題。現將功能說明如下:
1、功能位置
在校外勞務發放錄入中填寫發放金額的旁邊增加“試算稅”功能操作按鈕,如下圖所示。
2、實踐操作
在填寫勞務金額欄輸入勞務費金額,點擊“試算稅”功能按鈕,即可計算出對應的稅前應發金額并自動更改原勞務費金額。
此功能簡單、方便、實用,切實解決了教職工們日常校外勞務報銷過程中遇到的問題。若教職工們對財務系統有較好的建議或意見,歡迎致電(計財處信息科:0716-8060506)。